前幾天在博客來搜尋死亡筆記本的時候冒出這一本"死亡大事"

讓紅衣小女孩G我非常的好奇這本書

他前言說....

辦喪事,儀式引領死者回歸天地,一切平靜;這儀式性行為則平撫生者,熨貼我們失落無著的靈魂,乃至送走隱隱深藏於心的愧疚自責。

哇這句話震撼了我內心深處呢~~~~~

書裡又說...

每日每日為鄉親辦理身後之事,死亡從來不是輕鬆二字。
要說的要表達的太多,要愛的要留住的太難。
入火或入土均安,死者已矣,而我們在失落中堅強著。
這個世界讓人流淚,人類必死的命運讓人心如刀割。


看到這兒 就立馬下標這本書了《死亡大事》

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翻翻看搂^^




 




     

死亡大事
定價:300 元
優惠價:79 237

 
 

辦喪事,儀式引領死者回歸天地,一切平靜;這儀式性行為則平撫生者,熨貼我們失落無著的靈魂,乃至送走隱隱深藏於心的愧疚自責。


每日每日為鄉親辦理身後之事,死亡從來不是輕鬆二字。
要說的要表達的太多,要愛的要留住的太難。
入火或入土均安,死者已矣,而我們在失落中堅強著。
這個世界讓人流淚,人類必死的命運讓人心如刀割。

作者湯瑪斯‧林區以其殯葬業葬儀師兼詩人的角色,以介乎生者與死者橋梁的身分,以自己親身其中的經驗娓娓道出對死亡的深刻思考,真誠地書寫著,寫下一篇篇略帶悲傷、詩意深沉的散文。




推薦序

葬禮,自始至終就是一種情感的產物

文/王聖棻、魏婉琪

死亡是必須面對的事,人生在世,沒有逃得過的。活得短,可能只需要面對自己的,活得夠長,還得加上許多別人的。活得越長,見得越多。

見得多了,對於死亡的看法會不會有什麼不一樣呢?《死亡大事》這本書就是另一個視角,來自一個四十多年經驗的美國禮儀師──湯瑪斯‧林區。當然,有些時候他也兼具家屬身分。

林區是個有意思的人,這也許和他所在的時代、和他的多重身分有關。他是個嬰兒潮年代出生的美國人,他的父親參與了二戰,他自己則碰上了越戰,幸運的是他沒抽上去越南的籤。接著,他迎接了美國的反戰與嬉皮年代,自由、開放、女性主義萌芽,而他當時正年輕,正是最容易接納顛覆傳統思想的年紀。

但另一方面,他來自一個篤信天主教的愛爾蘭移民家庭,在保守的中西部長大,從小家中就有濃重的宗教氣氛,再加上喪葬業又是一門離不開宗教的行業。他對愛爾蘭有深厚的情感,相對於年輕歡樂的美國,古老的愛爾蘭對他而言似乎更有厚重的文化感。

他唸文學,寫作,尋找最精確最美麗的詞句;同時繼承了父親的葬儀社,與棺木骨灰罈屍體為伍。

這樣的背景,讓他在古板的儀式中有了自由的協調,卻又在開放的時代潮流中出現頑固的老派思想,於是許多時候,林區對事物的看法很難預測──不知道是「嬰兒潮之子林區」,還是「宗教與傳統的林區」要現身。比如,當他說到自己年少輕狂時,烈酒藥物都碰過;說起那些自我追尋的過程,筆調神采飛揚,彷若身後有翼,蓄勢欲飛。但換個章節,又對傳統大家庭有不太合時宜的依戀,連姑姑阿姨們監視下的家中戀愛約會都寫得極為純潔可愛;對現代小家庭興起的社會傾向,則以一種「嗟哉禮崩樂壞」的搖頭口氣慨嘆著。當談論安樂死議題時,更是用盡譏嘲反諷,幾乎讓人覺得下一段他就要心臟病發。

以他這樣一個無論年代與地域、歷史與個人、社會與家庭,都處在新舊交界,有各種力量衝擊著中心的人來看死亡與葬禮,也就成了非常有意思的事。對讀者來說,他的每一個故事都是我們想知道又懼怕知道的;對他而言,卻只是日常生活。

當了這麼多年的禮儀師,林區很明白他這個行業在一般人眼裡有多神祕,不只是誰也不願碰觸的死亡、屍體,更可怕的是讓人覺得哪天也可能落在自己身上的生死無常,以及怎麼看都會被禮儀師大敲一筆的喪葬費用。他很明白的說,他處理屍體,和牙醫看到一口爛牙,醫生看到一堆爛器官,或會計師看到一堆爛帳沒什麼不同──那只是一份工作,必須做到好的工作。

但說是工作,也並非完全抽離自身感情。例如他提到,從他父親開始,因為看過太多意外,於是對自己的九個孩子一直有「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出事」的恐懼。林區小時候只感覺到處處受限,但等到他自己也當了禮儀師,他完全懂得了父親當年的感受,也開始恐懼了。有多少死亡毫無道理可言,無從防範,要是降臨在自己孩子身上,真不知如何承受。由於帶有父親身分的同理心,他會盡可能幫助失去孩子的父母,甚至棺木照批發價不多收一塊錢,也不收服務費(以做生意來說已是絕大的善意),只希望「上帝讓這些個父母承受掏空人心的傷痛時,可以跳過我這個做父親的」。

至於葬禮最根本的問題──為何而辦?為誰而辦?林區的答案百分之八十傾向於「活著的人」。他認為,人死了之後便無知無覺,靈魂去該去的地方,餘下的皮囊最好用處便是讓活著的家屬好好繼續生活。當然,也有人非常執著於安排自己的身後事,林區也會盡量做到,這就是剩下的百分之二十了。

於是便有了〈瑪麗和威伯〉這一章所描述的,瑪麗為了讓自己的棺木能按照自己希望的路線進入墓園,不惜投資大筆資金與人力修橋;這個決定,林區顯然是贊成的。而在另一章〈潔西卡、新聞獵狗與棺木買賣〉,魯斯希望把自己燒掉,然後從熱氣球上撒下來的想法,就被他一再勸阻,因為考慮到魯斯家人將來會無處追悼。但魯斯認為那是「他的」葬禮,而林區認為「他的」葬禮不只是「他的」。逝者已矣,活著的人還要背負著這份悲傷活下去,能藉由讓家屬安心的葬禮多一分療癒,多一分平靜,都是好的。

當然,由於文化與宗教的差異,許多觀念在台灣是沒有辦法通用的。台灣的葬禮融合了太多佛教道教以及民間習俗,人們習於用凡人的生活去想像死後的世界,於是要有錢有房有車有四季衣物,否則親人就會沒錢用沒屋住,過得不順心會託夢,子孫們便把祖先要的物事速速備齊燒去。

這種天堂觀(人死後依然可能寒冷,可能匱乏,擁有和凡人完全相同的七情六慾)說起來相當的「不天堂」,也常有邏輯難以解釋的部分出現,比如投胎觀念(好人會早投胎,然而另一方面,大家卻相信自己祖先的靈永在)、風水說(祖先墳墓所在位置可以庇蔭幾代或者禍害幾代,祖先移居外地或分葬不同處這些情況便沒有統一說法)之類的,這些都很「人間」,也就是林區認為的──什麼方式讓你安心,你就去做,想怎麼做都可以。有時甚至讓人覺得,所謂過世的人在陰間所需,其實就是活著的人夢想自己死後能擁有的一切。但是,如果這麼做活著的人可以覺得安心,甚至因此對自己未來在另一個世界的生活減少憂懼,又有何不可呢?

「假如在排場和隆重儀式上的小小升級可以讓你覺得舒服點,可以考慮把這當成一筆明智的花費。比起把錢花在精神科醫師、買藥、酒保或順勢療法上,高檔的墓地或宗教儀式說不定更有療效,葬禮再貴都划得來。」這是林區的專業意見,東西方同理,其實,也是世上所有葬禮的根源和最重要目的。

理論物理學家史蒂芬‧霍金說:「人腦就像一部電腦,零件失效後就停止運作,人死後並沒有任何事發生,就是停止運作而已。『沒聽過壞掉的電腦還有來生或是去天堂的,天堂只是害怕黑暗的人想出來的童話故事。』」這也許是死亡的事實,然而葬禮自始就是一種情感的產物,大部分的人,對於他人或自己的死亡,心理素質都沒有霍金那麼強大,所以需要緩衝,需要寄託,需要期待,在無能為力的死亡面前,葬禮,是一件讓活著的人覺得「有能為力」的事。

我們如此脆弱。可以想見,只要人類還在的一天,這個行業就不會消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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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文試閱

入土為安(摘錄)

一個人的時間到了就會死,不管是一週裡哪一天,或一年裡哪個月份,如果就季節因素來考量,人也沒有明顯喜歡死在哪個季節。而星星怎麼排列、是不是滿月,或教會年曆上的某個節日也跟死亡沒什麼關係。就死亡的地點來說,哪裡都可以死──有人可以在自己的雪佛蘭車子裡,或在養老院站著或躺著死,也有人死在浴缸裡,在州際公路上、在急診室或手術室,或在寶馬轎車裡。

不知道是否因為我們把更多的設備跟死亡相提並論,或是我們更看重死亡這件事,死在一些用縮寫表示的地點似乎比較不一樣,比如說死在加護病房(ICU)好像就比死在格林次布萊爾療養之家來得好,但事實還是一樣,死者不在乎這個。就這點來說,我埋葬和焚化的死者和以前並無二致,因為時間和空間對他們來說已經不重要了。其實,喪失空間時間感正是大事即將發生前第一個確切的兆頭,接下來便是停止呼吸。在這個時候,如果是胸部中槍或外傷休克,肯定要比中風或冠狀動脈硬化來得引人注目,不過死了之後,怎麼死的就完全不重要了。任何一種死法都行,因為死者不在乎這個。

死的是誰也沒有那麼重要。像「我還好,你沒事吧,差點忘了說,他死了!」這樣的話,是用來安慰生者的。

正因如此,我們才在河裡打撈屍體,在飛機殘骸和爆炸現場搜尋死者。

正因如此,執行任務時失蹤(MIA)比當場宣告死亡(DOA)更讓人痛苦。

也正因如此,我們會開著棺木,齊聲朗讀訃聞。

知情比不知情好,而知道死的是你,比知道死的是我要好上太多。因為如果死的人是我,不管你好不好,或是他好不好,跟我都沒太大關係。你大可以直接轉身走人,因為死者不在乎這個。

當然,生者因為還活著,因為還有保險要操心,所以還是會在乎。現在,你可以看出其中的差異,以及為什麼我還待在這個行業。活著的人是很謹慎的,常常要注意很多事情;死去的人就沒什麼需要在意的,也可能是沒辦法在意了。不管是哪一種,死者不在乎這些,這些都是事實,沒什麼特別,想驗證也沒問題。

而這些沒什麼特別、也可以驗證的事實都可以從我岳母身上看到。她老是喜歡像詹姆斯‧卡格尼那樣虛張聲勢,把一些話掛在嘴邊,像是──「我死的時候,只要找個盒子把我丟進去,再找個坑扔就行了。」不過,每次我只要提醒她,我們其實就是像她所說的那樣處理每個人,她就會一臉不高興,脾氣也變得有點暴躁。

過沒多久,在大家享用肉捲和青豆時,她必定又會冒出這句:「我死的時候,就把我燒了,骨灰灑了就好。」

我前岳母想用這種無所謂的口氣裝勇敢。這時候孩子們會停下刀叉,面面相覷。我前妻就會求她老媽:「噢,媽,別這樣說。」我則是掏出我的打火機開始把玩。
無獨有偶,我和這個女人的女兒結婚時,幫我證婚的神父和我前岳母是一個樣。這傢伙熱愛高爾夫、金聖杯和愛爾蘭亞麻布材質的法衣,開著酒紅色內裝的黑頭大轎車,總是覬覦主教職位。有一天離開墓地時,他突然福至心靈的指示我:「先生,不要為我準備銅棺,不要!不要蘭花,不要玫瑰,也不要加長型禮車。我只要一具素面松木薄棺,一壇安靜的、不焚香也不奏樂的小彌撒,然後把我葬在窮人墓地。不要任何浮誇的排場。」

他解釋,他想要的,是成為一個樸實、智德、虔誠、節儉的典範,這是所有神職人員和基督徒(表面上)應有的美德。我告訴他不需要等到那時候,他今天就可以展開他的典範大業,他可以不再去鄉村俱樂部,不再去公共球場拿著高爾夫球桿亂揮,把他的凱迪拉克布魯姆豪華大車賣掉換一部二手雪佛蘭;然後再遠離他的高檔富樂紳皮鞋、喀什米爾羊毛披肩和頂級肋排,還有歡樂的賓果之夜和教堂建築基金;我的基督啊,那他簡直活脫脫就是聖方濟或聖安多尼了。

結果呢?那時我就說很願意在這方面幫忙──我會很高興把他的積蓄和信用卡都送給教區內需要救助的窮人;萬一接到他不幸的消息,會按照他的希望好好埋葬他,也不收他的錢,到那個時候,他也應該習慣了簡樸生活。聽了我的話,他只是一言不發的看著我,眼神讓我想到──愛爾蘭故事裡的牧師,多年前詛咒斯維尼永遠變成小鳥時,必定是這副惡狠狠的表情。

當然了,我想告訴這傢伙的是,死後才當聖人,並不比一棵枯死的喜林芋或一條死掉的蝴蝶魚更合算。活著是很辛苦的,一直都是。聖人活著的時候,一直感受著這苦難塵世中的烈焰與傷痕、禁慾的苦痛與道德的煎熬;等到死了,他們還讓自己的遺骨繼續為世人奔忙,就像我想告訴這位神父的──因為死者不在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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